第340章 頗為失望
假面嬌妻 by 蕭九小九
2024-12-16 21:01
說完,於慧拿起了手機。
打開微信錢包裏的交易記錄後,於慧便往下滑動。
隨後,將手機屏幕對著李澤的於慧道:“她壹共轉了三筆錢給我,都是兩萬元,合起來壹共是六萬元。因為是我介紹她去會所的,所以她會給我壹部分好處費。說是好處費,其實就是封口費,她擔心我會將她的事說給妳聽。第壹次給我好處費的時候,我是接受的,我覺得這是我應得的。可後面兩次我其實都不想收,因為我真的不希望她變成那種跟小姐沒什麽區別的壞女人。可惜啊,她依舊是那樣。昨天我還和她理論過,但她就是不聽,所以這樣的女人妳真的應該和她離婚。”
於慧說話的時候,李澤正緊緊盯著轉賬記錄。
轉賬來自丁潔+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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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22:06
轉賬來自丁潔+20000.00
看到這三條轉賬記錄,李澤不免想起妻子昨晚所說的話。
他妻子說壹共去過會所三次,分別是,可為什麽這轉賬時間卻和他妻子去走秀的時間不相符?他原本以為是他妻子在騙他,但想起薔薇會所的機制後,他倒是想明白了。當次得到的合歡撲克要到下壹次才能兌換,所以他妻子3月1日去走秀所拿到的合歡撲克是3月16日那次走秀的時候才兌換為現金,進而才能轉賬給於慧。
而因這裏還有4月14日的轉賬記錄,這是不是說明他妻子4月14日晚上也有去參加走秀?
不對,不對,那晚他妻子絕對沒去,因為他們壹家三口有去看電影。
這就說明,那晚很有可能是林慧蓮幫忙兌換,並將錢轉賬給了他妻子,之後他妻子再轉賬兩萬元給於慧。
見李澤看得入神,依舊保持著拿著手機的姿勢的於慧道:“這就是她賣淫的記錄,所以妳還認為她沒有賣淫嗎?”
我想要的是照片或者視頻,“李澤道,“因為我完全可以懷疑這錢是業務上的需要。”
妳真傻啊!”
我這不是傻,我這是想找出真相,“李澤道,“假如我和妳有業務上的往來,我時不時轉錢給妳,結果某天妳惹我生氣了,我就去找妳老公。我給他看轉賬記錄,說是每次我們開完房我給妳的錢,他會直接相信?要是他直接相信了,那他就是傻逼了。”
關鍵我這裏有和妳老婆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已經能證明她去過會所了。”
我知道能證明她去過會所,但妳怎麽證明這六萬元是她給妳的封口費?“見於慧皺緊眉頭,李澤便繼續道,“我的意思很簡單,我要的是她有賣淫過的直接性證據,而不是推導出的證據。”
什麽叫直接性證據?”
就是我只要看到這樣的東西,我就能確定我老婆有跟除了我以外的男人發生過關系,最簡單的是照片或者視頻。”
被李澤這麽壹說,於慧眉頭皺得更加緊。
看到於慧這表情,李澤已經知道於慧手裏沒有這樣的東西。
其實沒有也正常,否則於慧就會直接拿來威脅他妻子,讓他妻子去跟那個有錢的男人睡覺了。正因為沒有照片或視頻,他妻子才敢和於慧鬧掰,要不然估計都會變成於慧的提線木偶。
只是對於於慧這次的出現,李澤倒是頗為失望。
他原以為於慧會提供爆炸性的證據,哪知還是他所知道的那些。
不過,李澤最想知道的還是他妻子的毛是被誰剃掉的。
想到此,李澤道:“慧姐,我想問妳壹些事。假如妳知道的話,妳就直接告訴我。”
什麽事?”
上個月的十五號,我老婆有些異常,“看著於慧的李澤道,“她那天說她是在公司加班,事實上整個下午都沒有在公司。更奇怪的是,她回來以後,我有在她的包裏發現了壹張長相很奇特的撲克牌。應該是鍍金的,因為質感特別的好。她說那張……”
那是合歡撲克,“顯得有些得意的於慧道,“只要在會所裏賣淫過,那都能得到合歡撲克。講得直白了壹點,合歡撲克就是會所裏的通行貨幣,就像澳門賭場裏的籌碼壹樣。妳可以將合歡撲克兌換為現金,也可以將現金兌換為合歡撲克,反正非常的自由。而因為會員通常是第二天早上才會把合歡撲克交給佳麗,所以佳麗壹般是要在下次走秀的時候才能將上次的合歡撲克兌換為現金。就拿這三次轉賬來說,都是妳老婆在將合歡撲克兌換為現金以後轉賬給我的。說是現金,當然不是擺在桌子上的現金,而是網絡轉賬。”
那我想知道那張合歡撲克是哪來的,“停頓之後,李澤道,“既然是妳介紹我老婆去那會所的,那妳絕對知道那張合歡撲克的由來,對不對?”
我當然知道,“於慧道,“上個月的十四號,會所有舉行佳麗走秀,而妳老婆有去參加。她的身價是梅花,所以那張梅花就是在那天晚上拿到的。在拿到以後,她要留到下次走秀才能兌換為現金,所以就出現在了她的包裏。”
不對,“李澤道,“上個月十四號我跟她有在看電影,整個晚上都在壹起。”
妳確定?”
當然,除非她有分身術。”
不應該的,“皺起眉頭後,於慧喃喃道,“那張梅花絕對是她走秀拿到的。”
反正我是確定十四號晚上她壹直跟我在壹起,從傍晚她下班回來壹直到第二天。”
怎麽可能?”
我不會記錯,所以肯定是妳弄錯了。”
那就奇怪了,“盯著冒著熱氣的茶杯的於慧道,“她自己告訴我那張梅花是十四號晚上選中她的客人給的,可妳卻說她十四號晚上壹直和妳在壹起,這根本不符合邏輯的。反正她那張梅花絕對是客人給的,而且絕對是在十四號那天或者是第二天。因為如果是壹號走秀得到的話,那十四號晚上就可以直接兌換為現金,沒有必要繼續留著。假設她十四號晚上真的沒有去走秀,那很有可能是喜歡她的會員第二天給的。既然她第二天下午都沒有在公司,那很有可能是和那個會員在開房,事後會員把梅花交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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